沂水县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的公告
年4月12日晚,沂水县青兰高速诸葛服务区在应检尽检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主要在服务区门口从事测温、验码工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30日、31日,7:00左右骑电动车到青兰高速诸葛服务区上班,18:30左右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家中。
4月1日,8:00左右从马崮峪村骑电动车到诸葛镇驻地,后换乘出租车,9:50医院附近,于10:25经健康路步行到后埠东村附近,13:30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诸葛镇驻地,后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
4月2日、4日、6日,每天7: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18:30左右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4月3日、5日居家未出。
4月7日,上午在马崮峪村村委做核酸检测,后居家未出。
4月8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19:00下班回马崮峪村。
4月9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做核酸检测,随后回马崮峪村,居家未出。
4月10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19:00下班回马崮峪村。
4月11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做核酸检测,随后到马崮峪村东坡摘香椿,后回马崮峪村。
4月12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并做核酸检测,16:00发现异常,22:30初筛阳性。
请以上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活动史和接触史。
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