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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临沂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与年相比
录取方式和志愿数量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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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今年,招生计划的编制方式没有变化,继续延续往年做法。具体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等因素编制普通高中招生数量,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三)严格执行录取政策
年,总体录取政策保持平稳,但录取方式和志愿数量有所调整。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民办学校,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其余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1.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2.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依据报名权限,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以填报6个平行志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该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失去被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年7月6日9:00起,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登陆临沂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