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我市组织开展了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等次
一等:兰山区、平邑县、河东区
二等:沂水县、兰陵县、莒南县
三等:郯城县、费县、沂南县、蒙阴县
四等:临沭县、罗庄区
乡村振兴战略单项奖:兰陵县、沂水县、平邑县、兰山区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兰山区、罗庄区、费县、河东区
新旧动能转换单项奖:河东区、平邑县
双招双引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单项奖:兰山区、平邑县
打赢脱贫攻坚战单项奖:沂水县、临沭县
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单项奖:莒南县、沂水县
二、开发区(园区)综合考核等次
一等: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兰山经济开发区
二等:郯城经济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经济开发区、兰陵经济开发区、平邑经济开发区
三等:沂水经济开发区、费县经济开发区、临沭经济开发区
四等:罗庄经济开发区、蒙阴经济开发区、河东经济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
对以上考核结果,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意见、建议的可在3日内(截至年4月17日)向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反映。
县区考核反映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