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临沂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于年1月13日结束,为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规定,决定自1月13日至2月3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各县区教育(体)局、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各单位,各单位在单位内部张贴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并核实公示信息。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各县区教育(体)局、各有关单位请将信息核实情况及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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