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年度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 [复制链接]

1#

各县区工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园区建设局:

根据《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临工信字〔〕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年度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和对年1月1日前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2),并按照《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临工信字〔〕号)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参照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条件,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

年1月1日之前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向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填写《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各县区初核推荐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根据《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关于认定(复核)条件和标准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核实后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三、市级审核公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区推荐的材料进行复核,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并发布年度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企业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于4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企业申请书与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对申报企业“年以来是否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联系人:陈维诜陈文静

联系-

电子邮箱:lyjmwqyk

.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