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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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产,临沂正式下文严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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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

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日前,

临沂市住建局下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关于进一步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规范商品房售前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售前应按要求做好以下备案工作:

1.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明进行销售前,应安排销售主管人员到主管部门接受相关*策法规培训,并按要求形成商品房销售方案,到住建部门备案。

2.委托第三方营销机构代理销售的,营销机构销售前应到主管部门备案,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也一并进行备案。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经备案的营销机构代理销售。

3.以精装修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在销售前建设样板间并向业主开放,精装修的标准、品牌等相关内容应到主管部门备案。

02

规范商品房销售公示内容

1.开发企业应当在售楼处醒目位置公示“五证”、“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购房提示”等相关证书和信息资料。

2.通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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