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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4 17:32:00

记者王丽娜

9月21日,在临沂市全市“林长+检察长”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红介绍,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案件件人,提起公诉件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件,为全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市级林长责任制落实带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态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把脉定向、领航掌舵,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临沂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市级林长责任制落实作为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一年来,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责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联合市林长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夯实工作基础。主动认领责任区开展巡林活动,年以来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开展巡林活动14次。市院王钦杰检察长多次到沂水县国有汞丹山、辛子山林场了解植树造林、森林防火、市级林长项目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并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林业资源情况进行调研。各县区检察院也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与县区林长制办公室对接工作、会签文件,建立了县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立足职能,能动履职,以强有力司法办案保障“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通过“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建立涉林案件快速办案通道,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开展异地补植复绿,通过一体化推进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监、防、修、教工作,实现监督有制、修复有成、预防有效的生态保护源头治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如在全市部署开展“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7件,督促设立责任牌、公示牌等保护设施余处,为全市2万余棵古树撑起检察公益“保护伞”,有效守护了绿色瑰宝。在落实好管护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古树名木蕴含的乡村记忆,如沂南县检察院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在马牧池乡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内设立古树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示范基地,探索“古树名木+旅游+法治教育”新途径,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动能。

加强联络,完善机制,以强有力协作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主动加强与林长制工作机构联络协调,通过职能融合发挥聚合效应,不断丰富和深化“林长+检察长”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形成了交流紧密、衔接顺畅、相互支持共同保护林木资源的良好工作格局。年12月,省自然资源厅、省检察院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对“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定期与市林长办联络沟通,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席会议、联合巡查、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向全市林业部门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8人,有力保障了林业生态资源案件办理。创新工作方法,如河东区检察院在区林长办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推行“行政监管+刑事惩治+公益诉讼”森林资源保护模式。

注重宣传,强化创新,以良好氛围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做“加法”,利用检察开放日、植树节、森林日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古树名木公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多篇工作经验信息文章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山东法制报等采用,通过扩大宣传有效引导公众参与公益保护、深度参与林业资源保护的社会治理。主动加强工作创新,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配备无人机、巡回办案车、快速检测等专业设备,从各领域聘任18名专家担任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名社区网格员作为公益保护监督员,让更多力量主动加入到守护绿水青山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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