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好家园”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
张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久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工程大队大队长
主持人
张庆龙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
今年以来,交警支队作为交通秩序工作专线责任单位,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履职尽责,迅速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01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部署。交警支队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5个专项工作组,同时下沉支队机关警力到大队参与创城工作。支队多次召开调度会,要求各单位在基础台账档案整理、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强化秩序管控。按照路面就是主战场、岗位随着问题设、勤务跟着路况走的布警原则,创新打造“铁骑+铁翼”摩托化巡防和无人机警务,精准实施指挥布警。自5月12日以来,累计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26万起,其中处罚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3.3万起,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处罚近起。加强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集中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发放《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余份,抓拍处罚违法停车16.32万起,改善了市区停车秩序。
三是完善交通设施。通过增加车道、设置可变车道等方式,加快推进主城区拥堵节点改造升级,有针对性地施划交通标线6万平米,新增交通标志套,调整设置“绿波带”68条,增设护栏余米,施划停车泊位个,有效提升了路口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交通秩序。
四是推进协同共治。牢固树立“共建共治”综合治理理念,切实提升联动效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与街道、社区进行深度合作,发动小区物业、保安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成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早晚高峰期对小区、单位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疏导,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协助做好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工作。与城管、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商场、市场周边秩序进行整治,重点治理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配合城管部门推进市场商户落实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责任制。组织铁骑队员和街道城管队员进行联合编组,对主城区路面开展巡逻管控、警情处置和违法劝导工作,对易发生拥堵的重点区域路段及时进行疏导管控。深入推行“警校家”护学模式,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通过提升学生个人文明意识,影响家庭整体文明素质养成。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创城始终,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努力营造创城氛围。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14场,在市级新闻媒体平台发布稿件余篇。6月1日,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发布《文明出行倡议书》。7月19日,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布《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倡导市民争做“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倡导者、志愿者,为建设文明临沂作出贡献。
六是突出督导问效。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对创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并造成影响的进行倒查问责。目前,各督导组共发现问题43个,均已推送并落实整改。
02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临沂公安交警虽然在前期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交警支队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管理力度:
一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推进“警校家”、“交管服务进社区”等管理模式,在主次干道推广“公安蓝+志愿红”协同共治模式,设立查处、宣传、头盔发放、电动自行车上牌“四合一”劝导岗,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与各区县联合开展交通秩序协同共治活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在秩序管理上下功夫。按照“平峰纠违、高峰疏导”的勤务理念,高峰期间对重点路口、路段进行整治,平峰期间加强背街小巷的巡逻管控,打造一批示范路口、路段,以“点、线”带动整体“面”上的良好交通秩序。
三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加大对闯红灯、违法停车、乱穿马路、逆行、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醒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交通习惯,促使市民素质显著提升。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临沂公安交警的工作永远在路上。在这里,我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出行、守法礼让,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在划定区域内按规定停放,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的通告
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建设高水平文明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即日起至年9月30日在临沂市主城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放车辆。
二、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保持首尾一致、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三、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临时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停车泊位停放,未设停车泊位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停放车辆。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
七、对于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积极抵制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年8月4日
答记者问
01
请问公安交警部门在规范交通路口交通秩序方面有哪些要求,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交通路口交通秩序的要求主要有:一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就是要求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步道内步行;二是禁止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允许随意穿行道路;三是禁止车辆逆向行驶;四是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要主动礼让行人;五是车辆、行人在等待红绿灯时应在停止线内,不允许越过停止线等候。
公安交警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路口交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路口交通设施设置。对城区各交通路口存在的交通管理设施开展集中排查,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设置不规范的,进行全面整改,保证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合理。
二是聚焦交通秩序管理,强化路口管控。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排部署警力,科学分配动态巡逻和定点执勤警力,最大化提高管理效率。在交通高峰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同时对车辆、行人闯红灯,车辆逆行,非机动车抢占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治理。在交通压力较小时段,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悬挂号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进行严管重罚。
三是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志愿者作用。目前,已经有一批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交通协管志愿者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中,他们在劝导非机动车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绿灯、安全头盔佩戴、行人不乱穿马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步,我们将会同市文明办、市人社局继续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增设交通管理公益岗位,推动形成自觉文明守法出行的良好局面。
02
请问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交通设施管理维护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护栏四类设施上的投入,加大路面巡查检查,“网上、网下”巡检相结合,加密巡检频率,补齐缺口、加强维护,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各类施工造成的损坏情况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交通设施“应设尽设、硬件过硬”。对城区双向6车道以上道路,全部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对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冲突严重路段、路口,增设道路机非隔离护栏,进一步减少机非冲突。截至目前,我们共重新施划交通标线4万平方米,增设调整路内停车位个,增加调整机非护栏米,维护信号灯标志故障处,努力为创城工作打好基础,做好保障。
临沂发布视频号上新啦
原标题:《权威发布|即日起,临沂市主城区集中整治!》